2013年8月5日星期一

燈光音響-鏡框式舞台燈光的構成

燈光音響-鏡框式舞台燈光的構成
自從舞台産生,舞台照明隨帳篷出租之成爲舞台組成的重要元素,經曆了多年演變,從自然光、人工照明逐漸發展成今天比較完善和先進的照明系統。舞台照明系統的構成不是憑空來的,它是按照一定的照明規律,表現戲劇舞台需要的各種場景,除了要符合舞台有限空間的特定規律外、還要符合生活中自然光的照明規律。鏡框式舞台燈光照明則是以表演區爲中心,由各個燈光部分之間的有機結合並相互聯系,使之構成了表演區的環舞台架設形照明(立體照明)。

舞台的燈光主要分表演區光、天幕區光兩大類。前者用于演員表演,後者爲勾畫背景,渲染氣氛。表演區光由正面光、側面光、頂光、腳光、柱光、側光、追光、逆光、流動燈光所構成。天幕區光則由天排光、地排光、投景幻燈、效果燈光等構成。

正面光:是舞台最重要最基本的照明光,使觀衆能看清演員表演和表演技巧。對正面光的投射角度有一定的要求,是距舞台面高1。5米,自天幕線沿舞台中線向台深作一直線,在台深1/3處與投射光束中心線相交,所形成的夾角在35°時,爲正面光理想投光角。投光角越小越能消除演員面部的陰影,但會變得呆板、平淡,且因演員的動作會在布景上留下繁雜的光影,俗稱景片上光;投光角越大布景光燈光音響影雖然消除,但作爲主要照明的正面光效果卻相應減弱許多,同時還增加了演員面部的陰影,形成明暗反差大,表情冷酷,演員細膩的表演無法看清。

側面光:安裝在面光的兩側,作爲正面光的輔充。由側面光燈向對側舞台作交叉投射,光束中心線與大幕線平行所形成的夾角30°時,爲側面光理想投射角。光束從側面射向舞台前表演區,是實現立體照明的重要組成部分,面光和側面光的組合,使觀衆廳的觀衆不論是在正面還是兩側,都能看到演員完整的藝術形象。

頂光:分爲一頂光、二頂光、三頂光。一頂光,在緊靠大幕的幕布後面約0。5米處。它作爲正面光的延續,主要投射于表演區後半部分與面光相一致,並可投射前景的布景片、道具等某些特殊效果。二頂光.緊靠第一道站沿條幕後,主要用于控制局部演區照明,重點突出特殊景物造型,對中景、遠景繪制的景片、進行藝術處理、便景片色彩更加絢麗逼真有立體感。三頂光,安裝在第二道站沿條後面。主要以平台照明爲主,也可作爲逆光照明。

腳光:安裝在舞台地板下,它是前表演區的輔助光,可以解決演員臉部的陰影、或照明演員的下部。

柱光:安裝在大幕後兩側,是側面光的延續,光束從舞台口內側投向表演區,通常有上、下、內、外之分,應本著上投遠、下投近,內投前,外投後的原則爲宜,同頂光、側光構成舞台後表演區的立體照明。

側光:安裝在舞台內兩側二樓欄杆的位置或懸挂,光束從兩道站條幕之間投向表演區,主要對人物和立體布景起造型作用,在外景中表現光影,産生良好的空間真實效果。

追光:一般安裝在正面光槽內,也可安裝在觀衆廳某部位和舞台上某部位,少則一只多則三至五只,根據條件,劇情要求選定。它具有投光距離遠,光斑直徑小,亮度高,可調節等特點,適合對人物造型、暗場補光,主持人報幕等藝術處理用。

逆光:通常稱爲輪廓光。采用大功率、色溫高、亮度強的回光燈,照明人物或景物的外緣輪廓,造成閃亮暈的光邊,使其與背景分開,對某些透明質量的服飾、花叢等增加美感,産生令人信服的主體藝術效果。

流動燈光:流動燈在舞台上沒有固定的部位,常用來彌補側光的照明死角。流動燈光造型效果強烈,平行投射能爭取更多的照明空間,但有近亮、遠暗的缺點,容易産生不必要的投影。

天幕區光:是由天排、地排、投景幻燈、效果燈構成。天幕區燈光一般在表現方法上是獨立存在的,主要是對舞桌椅出租台中景、遠景、天空的造型産生立體感及照明,通過色彩的混合,幻燈景片的繪制,充分發揮光的反射作用,將一幅幅會場佈置畫投向天幕,展現在觀衆面前,這些栩栩如生,變化莫測的場面,如藍天白雲,高山峻嶺,深山峽谷等等是由投景幻燈合成的。如烏雲翻滾、海浪、瀑布等是由效果燈合成的。爲塑造空間環境,顯示時間過程,渲染規定情景,創造完整的舞台藝術起決定性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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