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

滅火器換藥-使用車載滅火器三個誤區

  “我買車時,讓4S店代辦的手滅火器換藥續,他們臨時給找了一個滅火器放在車裏,後來就給拿走了。”私家車主劉女士稱,她消防公司在購買車時,由于4S店不免費提供車載滅火器,她也沒有額外花錢購置滅火器。李先生、陳先生等車主同樣表示,他們在驗車時,都是用借的滅火器來“過關”。

  車內爲什麽不配備滅火器呢?劉女士認爲,自燃往往與“老齡車”疏于保養以及車輛私自改造線路有關,自己購買的是新車,又勤于保養,根本不會發生自燃。李先生強調,車輛發生自燃的幾率很小,即使配備了滅火器,也未必管用,還不如購買“自燃險”。

  半數車主不知滅火器有保質期

  調查中,給車配滅火器的車主中,有一半人表示,並不清楚滅火器有保質期。“滅火器放著不用,還會過期嗎?”車主丁先生質疑說,滅火器一般都是放在後備箱內,使用的機會很少,因此就這樣一直存放,根本談不上過期,丁先生的話代表了不少車主的想法。

  宣武區消防支隊金巍卻指出,車載滅火器多爲幹粉滅火器,是以液態二氧化碳或氮氣做動力,驅使幹粉滅火劑噴出進行滅火,它的保質期爲一年。車主每隔一年,就應該檢查一下滅火器內氣體是否泄漏,幹粉是否結塊,以此對滅火器進行充氣或者換幹粉,否則過了期的滅火器很可能噴不出來幹粉,或者噴射的時間大大縮短,直接影響到正常使用。

  使用滅火器存在三誤區

  調查中,只有極個別私家車主表示,曾在參加消防培訓時,親手使用過滅火器。剩余90%的車主則表示,根本不清楚如何正確使用滅火器。金巍稱,車主在使用滅火器時,應避免以下三個誤區。

  撲明火

  滅火器只能用于滅初級火災,要想起效必須掌握時機,這就意味著車主在發現汽車有異味冒煙時,應當即使用滅火器去撲救,否則見到明火後再去救,即使使用體積再大的滅火器也成了“杯水車薪”。救火重在掌握時機,而非柔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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